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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警企合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

2025-08-14 20:03:00 浏览:0

阳光讯(记者 刘林枫 通讯员 田鹏飞) 保护野生动物,就是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连日来,公安阎良分局多措并举全力守护“生态绿”,用实际行动织密野生动物“保护网”。8月13日上午,公安阎良分局凌云路派出所接到阎良区试飞院场务大队报警,在厂区发现一只野生幼鸟,疑似受伤无法飞行。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通过观察发现这只飞禽体态威猛、钩喙锐利,疑似为国家保护动物。为确保这只野生幼鸟的安全,凌云路派出所启动保护鸟类应急协作机制,迅速联系分局环食药侦大队与区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寻求专业支持。

经工作人员初步鉴定,确定这只鸟名为“游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游隼的适应能力强,栖息地种类众多,能够适应干燥或潮湿、炎热或寒冷的气候条件,栖息于森林、灌木林、稀树草原、湿地、岩石区、沙漠、海洋潮间带等。目前,受伤的游隼已被送往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接受专业治疗,待康复后,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评估,适时放归自然。

在此,阎良公安提醒广大群众:若发现受伤或疑似保护动物的野生动物,切勿私自处理,应及时联系公安机关或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让更多的珍稀野生动物能够在警民的共同守护下,自由翱翔于天地之间,为生态环境的平衡与美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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