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7月10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单琬芸 彭靖贻 余莲)7月10日,记者从长沙市人社局获悉,长沙市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作出详细规定,明确了办理对象、所需材料、办理方式等内容,为市民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清晰指引。
七类人员可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
此次规定的办理对象涵盖本市城区多种类型的流动人员,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未就业的高校及中专毕业生;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中方雇员;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不同情况办理存档所需材料有差异
根据存档地点和人员身份的不同,所需材料有所区别。在户籍所在地存档,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户籍卡原件,若档案原属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军队文职人员,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存档,则需身份证原件、与长沙非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协议书),档案原属特定单位的同样需离职证明。
对于档案原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或军队文职人员,除离职证明和身份证外,还需社保参保缴费明细证明。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户籍地存档时,由高校按规定通过机要通信等方式转递档案,严禁个人自带,无需调档函。委托他人办理的,需额外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手写《授权委托书》。
可现场或网上办理,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方式分为现场和网上两种。现场办理需携带材料到档案服务窗口;网上办理可通过“智慧人社”App、微信公众号,或长沙市人社局官网相关板块提交资料,自助开具调档函。
时限方面,现场办理材料齐全的当日办结,网上办理材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该业务依据《湖南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经办服务暂行规程》等多项政策开展,办理地点为长沙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伍家岭档案库房(开福区伍家岭路96号),咨询电话0731-84420920、0731-84365206。
值得注意的是,档案转递需通过机要通信等给据邮件方式,严禁个人自带,其中特定身份人员档案须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档案需真实完整,不符合要求将被退回。市民可在档案寄出15个工作日后,通过“智慧人社”查询档案到达情况。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