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今日(30日)发布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的监督管理,即日起施行。
据介绍,《规定》从安全管理制度和设施设备、委托研究管理、实验研究人员管理、麻精药品和活性物质管理等多方面提出要求。批件持有人和联合研制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实验研究全过程的管理,防止麻精药品、活性物质和相关合成技术流入非法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适用于使用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制得的品种实验研究活动,包括对尚未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但具有依赖性潜力的品种开展的实验研究。关于“尚未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但具有依赖性潜力的品种”,国家药监局解析称,是指在相关文献中提示具有依赖性的品种、在境外已列入麻精药品管制的品种、与麻精药品结构类似或具有相同靶点的品种,以及在动物实验中显示具有依赖性的品种;若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现所研究品种具有依赖性,批件持有人也应及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朱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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